责任域思维的自我反思
分享学员:临沂 陈川湘
2015年11月12日
(该文章未经方老师改编)
责任域思维,是指责任现象学中对待和区分并处理人与事件的四种不同维度的思维模式。结合此概念,特分析一下我的责任域思维,争取做个智者。
今天参加了完善出差管理制度的讨论。其中有一个议题:是否要增加乘坐轮船这一交通工具以及如果增加其乘坐的等级标准如何确定。参会现场有一位老员工她是资深财务主管。发言前我咨询了她近十年来企业是否出现过乘坐轮船报销费用的案例,她说一例也没有。于是我建议不要增加这一条,即使今后遇到此种情况可以按照特例处理,而有的领导则认为可以增加,并列出等级标准,如果今后有发生可参照此标准执行报销,如果没有写进制度也没什么影响。以下根据责任域思维来分析我及同事的思维模式。
4R4P分析:
责任边界思维:非错即对(-1,0),不是错就是对,界限清晰,这种管理者的思维是:不是遵守就是违反。
根据会议规则,自身能够按照要求参与并发言,属于R1(0)。
责任评价思维:非少即多(0~N),不是少就是多,看问题说深度,这种管理者的思维是:做的多和做的少的差别。
我的思维中确实反映了乘坐轮船人数多少的问题,属于R2(N)。
责任交互思维:非无即有(0,+1),不是无就是有,要么做要么不做,这种管理者的思维是:做了就是有,不做就没有。
我的同事老L建议增加此议案,把议案写进制度,有情况就约束没有也无所谓,属于R3(+1)。我直接表示了反对,属于R3(0)。
责任理念思维:非私即公(C/c),不是为私就是为公,判断事件的出发点,这种管理者的思维是:要么为了自己做,要么为了大家做。
会议中我还延伸了议案内容,强调:如果增加的制度条款不具现实意义有损企业形象,比如使员工产生文山会海、繁文缛节等的不良印象,属于R4(C)。
结论:
通过思维模式的自我分析,发现自身属于内驱动力比较强的人,有一定的大局观,注重事物的整体,但缺乏灵活性,过度关注事情的目标而少了对他人在交往中的心理感受。有好心的领导给我提出过这方面的改进建议,但这个缺点从未如此清晰、直观,感谢方老师、感恩4R4P。